兵团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

作者: 陈琼 彭思琦 来源: 兵团日报 日期: 2022-06-26

近日,兵团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兵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

根据《通知》要求,各师市、兵直有关单位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60元提高至不低于616元,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62元。

兵团低保“四类人员”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补助水平在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四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补助水平在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58元。

《通知》明确,要同步提高特困人员和孤儿救助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从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35元。福利机构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至不低于161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提高至不低于1150元。

《通知》要求,此次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师市、兵直有关单位要精准认定识别,严格审核确认程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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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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