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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作者: 史进    来源: 兵团日报    日期: 2023-02-08

  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兵团法院和兵团司法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适用案件的范围,规定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意见》明确,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兵团各级法院依据案情需要,主动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机关收到应诉通知后应及时确定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

  为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出庭应诉、在出庭应诉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或对本机关败诉案件反映问题未予整改、导致因同类问题多次被判决败诉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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