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第一轮第四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日前全面启动,2个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分别对十师北屯市和十四师昆玉市开展为期约20天的督察进驻工作。
在督察中,督察组将重点关注相关师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情况等。
进驻期间,督察组将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师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察组将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有关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