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更好发挥危难时刻“救命钱”作用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试运行视频部署会上了解到,兵团财政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兵团公安局、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完成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部署工作,并将兵团救助基金委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进行管理,通过提级管理和专业管理“两手抓”,更好发挥危难时刻“救命钱”的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今年7月,兵团财政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等七部门,印发《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试运行视频部署会对救助基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优化调整,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明确救助对象既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也包括因该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其他受害人。优化调整后,还延长了救助时限,确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时限一般为7日,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符合《实施细则》规定也可以申请垫付;提高了救助基金垫付额度上限,最高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丧葬费用最高垫付限额为兵团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压缩了救助基金垫付审核、受理时限,以确保救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据悉,兵团已成立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在兵团本级、13个师市、162个团场建立了176个服务网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职工群众可拨打95585热线电话或前往当地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救助基金垫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