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对近五年来全国检察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59名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被记一等功。兵团检察机关两个集体和两名个人受到表彰。
十四师和田垦区(昆玉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七师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芳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八师检察分院刑事检察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五师博乐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露荣记“个人一等功”。
兵团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兵团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将以受表彰奖励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为忠诚履行新时代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贡献检察力量。